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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盟通知]2016年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启动申报

字号+ 作者:jiawei 来源:未知 2016-03-01 15:29 我要评论( )

京人社调发【2016】26号 各区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科研院所人事(干部)处,留学人员创业园,各有关单位: 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推进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加大对留学人员在京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扶持力度,加快留学人员科


京人社调发【2016】26号

  各区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科研院所人事(干部)处,留学人员创业园,各有关单位:

  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推进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加大对留学人员在京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扶持力度,加快留学人员科技项目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6]10号),现就做好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京创新创业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并来京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专项人才计划,或已入选北京市“海聚工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说明

  1、申报项目类别。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来京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来京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2、申报项目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申报我国急需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以及环保、金融等领域的创新项目。

  3、项目评审程序。各单位在申报时可不对项目进行类别划分,统一按科研项目申报。往年已获得我市或国家人力社保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不再受理。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予以资助,并遴选出20个左右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国家人力社保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评选。

 三、申报流程

  留学人员可通过访问“首都之窗--办事服务”网站,http://eservice.beijing.gov.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将数据导出,并用A4纸打印《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经本人确认后逐级上报,并同时报送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1、申报函(由主管部门出具);

  2、《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五份;

  3、留学经历等证明材料(包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4、涉密项目请注明。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抓紧组织本地区(含科技园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本部门留学人员做好本年度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推荐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各单位要对2015年度获得我市及国家人力社保部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追踪问效,须将经费使用情况总结(含相关科研成果照片及音像资料)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逾期不报将影响本年度及今后资助申报工作。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确保资助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要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营造留学人员来京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受资助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联系人:孟江 63161723,15910890970

  附件:北京市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在线申报使用说明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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